南京交管部門回應:電動車是否超速剎車痕測速儀能判斷
即將于5月1日實施的《南京市道路交通**管理條例》,規定了燃油助力車、電動自行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在道路上的行駛時速**不得超過15公里。《南京市道路交通**管理條例》再次重申,駕駛燃油助力車、電動自行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15公里/小時。
助力車、電動車騎得太快小心被罰款。即將于5月1日實施的《南京市道路交通**管理條例》,規定了燃油助力車、電動自行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在道路上的行駛時速**不得超過15公里。交管部門表示,將對違規行為依法進行管理。
為什么是15公里
根據國家標準,燃油助力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、電動自行車的設計**時速為20公里。既然國家標準是20公里,《南京市道路交通**管理條例》規定的**時速15公里是否合理?
南京市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南京市的管理條例是科學合理的,因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**法》也明確規定殘疾人機動輪椅車、電動自行車**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。拿汽車來說,設計時速可以達到200公里,但交通**法規定汽車行駛的**時速不能超過120公里,同樣的道理,電動車等設計時速雖然有20公里,但考慮這些車輛的制動性等特點,在15公里以下行駛才能保證騎車人的**。
所以,依照法律和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,考慮到南京燃油助力車的交通**管理現狀,有必要在地方性法規中再次重申和補充。因此,《南京市道路交通**管理條例》再次重申,駕駛燃油助力車、電動自行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15公里/小時。
是否超速怎么判斷
其實,電動車等非機動車時速不能超過15公里,這個規定一直在執行,目前南京市正在實施的一個規定是《南京市非機動車燃油助力車交通管理辦法》,里面就有這樣的規定,等5月1日《南京市道路交通**管理條例》正式實施后,這個交通管理辦**自動終止。
所以,對于電動車等非機動車超速的交通違法行為,交管部門一直在查處中。一般助力車等超速行駛,不會在非機動車道上,因為非機動車道相對狹窄,而且車輛也多,電動車等開不快,如果超速,一般發生在機動車道上,交警會對這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阻和處罰。由于這些規定是屬于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性行為,所以違反規定的將會受到50元的罰款處罰,造成交通事故的,還將負相應的事故責任。
如果電動車等發生交通事故,交警會根據剎車痕跡、車輛倒下滑行的距離來推算當時行駛的速度,如果是超速,也會受到交警處罰。同時,交警也有手持測速儀,對這些非機動車進行測速。